Steiner-Gas GmbH
一般交易条款
1. 适用范围
本条款适用于与Steiner-Gas GmbH(Halbgasse 18/2, 1070 Wien)签订的合同,但须在缔约前有效约定。适用于企业及消费者。个别协议优先,强制性消费者权利不受限制。仅发布本条款不会使其追溯成为既有合同的组成部分。
2. 报价与合同
网站介绍我们的产品与服务。表单咨询不属于订单,也不产生付款义务。气体、纯度、容器、气瓶模式、数量、价格及交付条件在具体报价中确定。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成立合同。代表权限依法律规定。
3. 价格与付款
适用约定的价格及付款期限。面向消费者的报价注明含增值税及已知额外费用的总价。配送、运输、租赁及其他附加费在缔约前告知。逾期适用法定利息;必要、适当且合理的追收费用可依法律条件主张。
4. 交付
配送区域、日期、通行及交接条件由双方约定。迟延交付时的法定权利仍然有效。消费者交易中,风险原则上在交付给消费者或其指定第三方时转移,法定例外不受影响。气瓶运输须遵守适用的运输及安全法规。
5. 气瓶与所有权
气瓶属于购买、租赁、交换或临时提供,由具体合同确定。归还期限、押金、租金及迟还费用须在缔约前透明约定。第三方或损坏气瓶并不自动符合交换条件。售出货物在全额付款前仍归我们所有。损坏、遗失和返还依法律规定;不约定一概按发票金额两倍收取的违约金。
6. 安全与使用
须遵守标识、安全数据表和使用说明。不得使用损坏或泄漏的气瓶。发现明显缺陷或损伤应通知我们;存在紧急危险时应联系相应应急部门。未经适当授权,不得充装、改装气瓶或用于其他气体。
7. 瑕疵担保与责任
适用法定瑕疵担保及损害赔偿规则。消费者不会因未立即报告缺陷而丧失担保权利。双方均为商业用途的交易适用奥地利UGB第377条规定的检验及通知义务。因人身伤害、故意、重大过失或产品责任法产生的请求不予排除,也不以发票金额为上限。
8. 消费者与远程合同
对于远程及营业场所以外订立的合同,消费者原则上享有14天法定撤回权。货物通常从收货时起算,服务从缔约时起算。向office@steiner-gas.at或上述地址发送明确声明即可;在期限内寄出即符合时限。法定例外仅在其实际条件满足时适用。气瓶并非一概排除在撤回权之外。
9. 撤回处理
具体远程合同的撤回说明及标准表格在缔约前提供。退款和退货适用奥地利FAGG,包括14天法定期限、在收到货物或退货证明前暂缓退款的权利,以及价值减损规则。消费者可能承担的退运费用,特别是无法通过普通邮递退回的气瓶费用,将在缔约前具体告知。请与我们协调安全退运;行使撤回权不以我们同意为条件。
10. 法律与争议
适用奥地利法;满足法定条件时,消费者通常居住国的强制性保护仍然有效。法定抵销权、拒绝或暂缓履行权及管辖规则不受影响。不对消费者约定维也纳专属管辖。条款无效时适用法律规定。更新日期:2026年10月1日。
